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安排,请各设区市分公司抓紧落实所辖县(市)分公司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征求意见、调研座谈、边学边改等各项规定动作的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亮点请于2014年3月10日前上报发行集团路教办舒杰处。
根据第二批路教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安排,3月3日起,发行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分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前往联系点,对各联系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加强指导、督查。请各设区市分公司主动对接负责联系的领导,安排好领导下联系点开展调研,努力把联系点办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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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