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分公司:
根据《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经党委研究,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学习龚全珍,我该怎么做”专题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道德模范找差距,立足本职作贡献。要深刻领会、大力弘扬和时刻践行龚全珍老人身上体现的艰苦奋斗精神。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以优良党风推动形成良好的作风。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倡导艰苦奋斗、拼搏向上、爱岗敬业、服务奉献新华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推动发行集团跨越式发展。
(二)活动对象
发行集团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14年3月12日至4月10日。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
2.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交流龚全珍同志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甘为人梯的精神,让龚全珍精神入脑入心。大力发掘宣传龚全珍式的好干部,以学赶先进的实际行动推动发行集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讨论。专题讨论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讨论。
4.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橱窗、公示栏、网络等平台公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5.各单位要将学习讨论情况于4月1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报送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淑珍,联系电话:0791--82298157
特此通知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Ο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